市清晏园: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清晏园叶园展厅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淮安市清晏园叶园展厅改造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市领导对市水利局《关于清晏园叶园展厅改造项目建设的情况汇报》的批示以及市财政局《淮安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6〕17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605-320800-04-01-906730。
二、为进一步提升清晏园叶园展厅环境,同意实施清晏园叶园展厅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清晏园。
三、项目建设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92号,市清晏园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对清晏园叶园展厅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305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墙面、顶面等维修改造,购置展陈制作、展柜展板及多媒体软硬件等设施设备,配套实施空调、电力管线改造等附属工程,同步对室外道路、公厕、安防、绿化、导览设施、停车场以及场地等进行维修改造。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市领导对市水利局《关于清晏园叶园展厅改造项目建设的情况汇报》的批示以及市财政局《淮安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6〕17号),项目计划总投资7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资金。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6年5月15日
主题词:清晏园 叶园 展厅改造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市水利局、财政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人社局、审计局、数据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淮发改投资复〔2026〕21号 关于清晏园叶园展厅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