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有关批复内容的请示》(淮水基〔2026〕9号)以及随文报送的《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增补项目)初步设计》、淮安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增补项目)概算评审报告》(淮财评概〔2026〕10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6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6〕2号)、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关于办理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增补工程涉及清江浦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与规划手续事宜的复函》、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文旅区分局《关于办理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增补工程涉及生态文旅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与规划手续事宜的复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8122026XS0003640号)、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分局《复函》、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办理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增补工程涉及经开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免于办理规划手续的复函》、《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增补项目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以及市财政局《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承诺函》,经研究,同意依申请将我委《关于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3〕46号)、《关于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3〕47号)、《关于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3〕56号)中的项目建设内容增加“净潭、白鹭湖清淤工程,王河治理工程,小盐河(宁连路两侧)上段整治工程,小盐河(宁连路两侧)沿线建筑改造工程,森林公园节制闸改造提升改造工程,茭陵一站引河安澜路桥下游河道整治工程,文渠中线清淤疏浚工程,钵池山公园上下游河道清淤及岸坡防护工程,承德北路古淮河保护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新一支大沟排水管涵改造工程,黄元河清淤整治工程,大寨河三亚路排水口改造工程,乌沙干渠综合整治工程等。”其他事宜仍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工程招标、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
项目主体(使用)单位为淮安市水利局,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2310-320800-04-01-547329。
2026年3月16日
主题词:水利 排涝能力 提升工程 内容 调整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人社局、审计局、统计局、数据局,清江浦区人民政府,淮安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淮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12份
(此件公开发布)
淮发改投资复〔2026〕14号 关于调整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内容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