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站内导航: 首页 > 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索 引 号 01428987X/2026-00074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淮发改投资复〔2026〕24号 公开日期 2026-07-07
文  号 淮发改投资复〔2026〕24号 公开日期 2026-07-07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项目拟对周恩来纪念馆实施除险加固及维保修缮工程,主要包括主馆修缮工程,陈列馆除险加固及修缮工程,仿西花厅和碑园除险加固及修缮工程,主入口(1号门)优化工程,馆区内部道路、广场等系统整修工程。
时效说明
关于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淮城资源〔2026〕36号)、周恩来纪念馆意见及随文报送的《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初步设计》、淮安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及维保修缮工程项目概算评审报告》(淮财评概〔2026〕18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2026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6〕2号)、《土地使用权证》(淮C国用〔2008〕划第299号)、市规划局《关于淮安周恩来纪念馆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淮规发〔2007〕28号)、市住建局《关于同意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的复函》、周恩来纪念馆《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分析评价报告》、《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以及市财政局《淮安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6〕6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512-320800-04-01-792572。

二、项目主体(使用)单位:根据淮政发〔2026〕2号,项目主体(使用)单位为周恩来纪念馆。

三、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同意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的复函》,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市城发集团全资子公司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永怀路2号。项目拟对周恩来纪念馆实施除险加固及维保修缮工程,主要包括主馆修缮工程,陈列馆除险加固及修缮工程,仿西花厅和碑园除险加固及修缮工程,主入口(1号门)优化工程,馆区内部道路、广场等系统整修工程。

五、工程方案

1.主馆修缮工程:主要包括主馆顶部玻璃顶修缮,主馆檐口及室外吊顶维修出新,主馆屋顶及墙面维修出新,馆前台阶维护出新,主馆卫生间维修改造,多媒体室、控制室等室内墙面维修出新及设施设备更换,主馆电梯更换部分零件等。

2.陈列馆除险加固及修缮工程:主要包括陈列馆屋顶防水维修,陈列馆序厅、尾厅顶棚维修出新,卫生间维修改造,卫生间周边墙体维修出新,陈列馆外墙维修出新,陈列馆两侧水岸维修出新等。

3.仿西花厅和碑园除险加固及修缮工程:主要包括西花厅及碑园彩绘出新,西花厅瓦屋面出新,西花厅及碑园木结构维修更新等。

4.主入口(1号门)优化工程:主要包括钢结构雨棚游客通道改造,游客中心一层及二层档案室、卫生间改造更新,卖品部维修改造,综合楼北入口通道改造等。

5.馆区内部道路、广场等系统整修工程:主要包括一号门内广场地面出新,主馆西侧纪念桥桥面维修,主馆广场西侧沥青路面重新铺设,主馆两侧水岸、小路石材路面重新铺设,海棠路、樱花路沥青路面维修出新,五亭苑立面檐口及内侧顶棚底部涂层维修出新,配电房东侧停车场车位、地面维修出新,配电房、微型消防站立面、屋顶维修出新,岚山诗碑小停车场车位、地面维修出新,海棠路、樱花路厕所内部卫生器具更新,东区配电房立面、屋顶维修出新,枇杷园周边区域改造更新等。

工程方案应根据相关规范及现场实际作进一步优化。

六、环保、安全、节能、节水等

1.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落实环保要求和措施。

2.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严守项目安全关。

3.项目单位应按节能法律法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提出的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落实节能、节水各项举措,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工程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方案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及行业标准,材料、设备等须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绿色建材等相关举措。

七、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2026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6〕2号)、市财政局《淮安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6〕6号)以及淮安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及维保修缮工程项目概算评审报告》(淮财评概〔2026〕18号),项目概算投资1755.9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上级补助及市本级综合财政预算。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建设、安全、地震、消防、防雷、节能、节水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和意见落实各项举措。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保障企业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根据《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3号),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未足额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6年7月7日


主题词:周恩来纪念馆  维保修缮  初步设计  批复

抄送: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市财政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人社局、审计局、文广旅游局、数据局,市城发集团,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淮发改投资复〔2026〕24号 关于周恩来纪念馆除险加固与维保修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