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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修订完善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
时间:2023-04-25  来源: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字号:[ ]

成品粮油储备是调节地方粮食供求、稳定粮油市场以及保障粮油应急供应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为加强我市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粮食部门会同财政、农发行等部门修订并完善了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对成品粮油的承储、轮换、动用、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全流程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办法》规定,承储企业成品粮油储备库存数量不得低于计划总量的90%,鼓励承储企业加强仓储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逐步增加小包装数量。《办法》还从市场监测、响应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对成品粮油应急动用流程作出全面规定,保障我市应急状态下的成品粮油供应。对承储企业监管方面,《办法》要求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及农发行等部门加强对成品粮储备库存、质量、资金等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成品粮储备数量充足、质量良好、管理有序。《办法》明确规定,成品粮油储备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包干使用”办法,按照计划总量,定额给予补贴,每年拨付一次,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粮油资金补贴。《办法》的修订,将为优化我市成品粮油管理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