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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安市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4-07-1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  字号:[ ]

市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淮安市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随文报送的《淮安市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淮安市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投资概算》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市住建局《情况说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关于办理淮安市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用地与规划手续事宜的复函》、市住建局《淮安市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分析评价报告》、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政法委员会对《淮安市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备案意见、《淮安市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以及市财政局《淮安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4〕11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04-320800-04-01-354913。

二、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海西路(北京路-韩侯大道)、南昌路西侧丰收河北侧、文渠里路(廉政文化宣教中心-文渠里50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淮海西路污水管网改建工程、主城区污水管网互联互通完善工程、文渠里路污水管道改建工程以及入河节点防倒灌改造工程,配套实施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三、工程方案

1、淮海西路污水管网改建工程:对淮海西路(韩侯大道-北京路)段污水管网进行改建,新建D800污水管道1845米,修复利用现状污水管345米。

2、主城区污水管网互联互通完善工程:新建调水泵站一座,规模2.5万吨/天,新建调水De560压力管道约2015米。

3、文渠里路污水管道改建工程:对文渠里路(廉政文化宣教中心-文渠里50号)段污水管道进行更换,更换管道管径为DN400,总长约155米。

4、入河节点防倒灌改造工程:对清安河雨水管入河3处节点、联盛广场东侧圩河雨水管入河1处节点进行防倒灌改造,共安装4处防倒灌闸门。

四、环保、安全、节能

1、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落实环保要求和措施。

2、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严守项目安全关。

3、项目单位应按节能法律法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提出的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落实节能、节水各项举措,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工程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方案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及行业标准,材料、设备等须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海绵城市、社会稳定等相关举措。

五、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市住建局《情况说明》、市财政局《淮安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4〕11号)以及《淮安市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投资5899.59万元(根据《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市本级综合财政预算。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并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消防、防雷、市政、水利、节能、节水、海绵城市、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结合各地实际贯彻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发改区域发〔2022〕933号),落实以工代赈和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相关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年7月9日

 

 

 

主题词:市政  污水管网  完善工程  初步设计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人社局、审计局、统计局、数据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淮发改投资复〔2024〕36号 关于淮安市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