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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3-10-1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  字号:[ ]

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淮水基〔2023〕69号)及随文报送的《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市政府10月17日会议工作部署以及市财政局《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承诺函》,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10-320800-04-01-547329。

二、为进一步做好城市“不淹不涝”工作,提高城市重点片区排涝能力,根据市政府10月17日会议工作部署等,同意实施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水利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和淮安区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大寨河-板闸干渠闸站枢纽、小盐河地涵泵站、淮安区经二路泵站、茭陵一站引河上段泵站、青龙湖泵站,扩建山阳泵站,改建森林公园一体化泵站及穿路涵洞、杨湖泵站,拆建贵阳路闸站以及部分河道治理、配套管理设施等。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市财政局《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承诺函》,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27亿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和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3年10月18日

 

 

 

主题词:水利  排涝能力  提升工程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人社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清江浦区人民政府,淮安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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