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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3-05-25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  字号:[ ]

淮安市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淮水源〔2023〕15号)、师院附中意见及随文报送的《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初步设计》、《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设计概算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2023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市领导对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师院附中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集中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市教育局《关于确定师院附中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的请示》(淮教发〔2023〕8号)的批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801201930114号)、《建设用地批准书》(淮安市(县)〔2019〕淮土清分拨字第3号)、师院附中《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分析评价报告》、《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以及市财政局《淮安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3-320800-04-05-281792。

二、项目主体(使用)单位:根据淮政发〔2023〕2号,项目主体(使用)单位为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三、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根据市领导对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师院附中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集中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市教育局《关于确定师院附中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的请示》(淮教发〔2023〕8号)的批示,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市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光明路与勤政路交叉口,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高中部新校区院内。项目拟对师院附中高中部新校区院内一栋建筑面积为6263.6平方米的学生会堂内部实施墙面、地面、吊顶、舞台等装饰装修工程,购置安装灯具、观众座椅、卫生器具、空调等必要的设施设备,配套实施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改造及智能化系统、会议系统等附属工程。

五、装饰装修工程

1、一层东侧休息区、一二层西侧休息区:休息室墙顶面采用乳胶漆涂刷,地面采用塑胶地板铺贴;走廊地面采用瓷砖铺贴,墙顶面采用乳胶漆涂刷;卫生间墙地面采用瓷砖铺贴,顶面采用石膏板吊顶,乳胶漆涂刷;楼梯部位增设栏杆扶手等。

2、二层东侧入口门厅:背景墙采用铝方通安装,地面采用瓷砖铺贴,顶面采用石膏板造型顶;

3、观众区:地面台阶采用塑胶地板铺贴,墙面采用吸音板安装,顶面采用钢结构转换层、石膏板造型顶、乳胶漆涂刷。

4、舞台区:顶面采用钢结构转换层设备平台,墙面采用吸音涂料粉刷,地面采用地板铺设。

5、南北侧通道:地面采用瓷砖铺贴,墙面采用乳胶漆涂刷,顶面采用石膏板吊顶;台阶部位增设栏杆扶手。

装饰装修工程应根据相关规范及现场实际作进一步优化。

六、电气、给排水、暖通

1、原则同意电气系统设计方案。本工程电气设计内容主要为建筑内部装饰工程的照明、配电等,用电负荷等级与原建筑方案一致。具体方案设计以供电、消防部门复核为准。

2、原则同意给排水设计方案。水源由市政给水管网引入,雨、污分流排放,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工程不涉及原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调整。

3、原则同意暖通设计方案。学生会堂的大报告厅拟采用屋顶式空调机组低速风管空调系统,其余功能房间采用分体式空调系统;有关功能区设机械通风、排风系统,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做进一步优化完善。暖通部分按建筑原有设计不作改动,可结合内部装饰装修进行局部科学优化。

七、环保、消防、安全、节能、节水等

1、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落实环保要求和措施。

2、原则同意消防设计方案。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消防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3、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严守项目安全关。

4、项目单位应按节能法律法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提出的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落实节能、节水各项举措,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工程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方案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及行业标准,材料、设备等须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无障碍等相关举措。

八、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2023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市财政局《淮安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3号)以及《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设计概算书》,项目概算投资1250万元(根据《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市本级综合财政预算。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并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消防、防雷、节能、节水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结合各地实际贯彻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发改区域发〔2022〕933号),落实以工代赈和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相关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年5月25日

 

主题词:社会事业  学生会堂  装修  初步设计  批复

抄送:市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人社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高中部新校区学生会堂装修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