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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警校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3-03-2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  字号:[ ]

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市警校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市警校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2023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以及市财政局《淮安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2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2-320800-04-05-351649。

二、为消除建筑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满足警校培训需求,根据淮政发〔2023〕2号等文件,同意实施市警校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三、项目建设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大同路288号,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对市警校院内一栋建筑面积约5254平方米的宿舍楼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外立面以及室内地面、墙面、顶面等维修出新,购置灯具、桌椅、床铺、橱柜、门窗、卫生器具等设施;配套实施给排水、强弱电、暖通及消防维修改造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满足警校学员日常心理训练及住宿等功能需求。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2023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以及市财政局《淮安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2号),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综合财政预算。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3年3月21日

 

 

 

 

主题词:建筑  维修改造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市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人社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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