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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江中学新校区主入口桥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2-09-16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  字号:[ ]

淮安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清江中学新校区主入口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淮新投〔2022〕92)及随文报送的《清江中学新校区主入口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2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2〕2号)、市住建局、清江中学《情况说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清江中学新校区主入口桥梁和内部水系整理(含4座桥梁)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情况说明》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2〕00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2-320800-04-01-818979。

二、为完善校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师生通行安全,根据淮政发〔2022〕2号等文件,同意实施清江中学新校区主入口桥梁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清江中学新校区主入口跨王河。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设清江中学新校区主入口跨王河桥梁工程,工程全长约55.3米,宽36米,并配套实施排水、照明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2022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2〕2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2〕005号),项目估算投资900万元(根据《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

六、项目单位应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七、项目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八、项目能耗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六条以及《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属“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及相关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应落实节能、节水各项措施,节能、节水等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材料、技术方案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2022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2〕2号)、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2〕005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800202200023)、市住建局、清江中学《情况说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清江中学新校区主入口桥梁和内部水系整理(含4座桥梁)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情况说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江中学新校区主入口桥梁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分析评价报告》、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法委员会对《清江中学新校区主入口桥梁和内部水系整理(含4座桥梁)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备案意见、《清江中学新校区主入口桥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会专家审查意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等。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规范标准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科学优化方案,深化工程设计,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法定手续。

请据此批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建设、安全、地震、水利、市政、节能、节水、海绵城市、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

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举措,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应急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巡查督导,严守项目安全关。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未经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保障企业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2年9月15日 

 

 

 

 

主题词:市政  桥梁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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