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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2-08-2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  字号:[ ]

淮安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淮交建管中心〔2022〕23号)及随文报送的《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概算》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2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2〕2号)、《淮安市人民政府八届第84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第15号)、中共淮安市委常委议事协调会《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项目建设的会议纪要》(〔2021〕5号)、市领导对市交通局《关于快速路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报批有关情况的报告》的批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800202200014号)、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方案公示的情况说明》、《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分析评价报告》、淮安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联合评审办公室对《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报告》的审核备案意见、《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市交通局《关于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总投资构成情况的说明》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2〕00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3-320800-04-01-798573。

二、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及内容

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路线起于长深高速淮安南互通,经北京南路、南苑路、海天路,跨京杭运河、里运河后,经新兴路、城西干道、承恩大道、宁连路,终于景会寺立交。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里程合计约23.16公里,主路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辅路一般路段双向六车道,条件受限路段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50/60km/h。新建桥梁荷载标准为城-A级(兼顾公路—I级荷载),地面道路老桥利用部分维持原设计荷载,同步实施相关道路节点改造以及其他配套工程。

三、线型设计、设计标准、总体方案

1、原则同意北京南路(南苑路-南互通段)、南苑路-海天路-新兴路(北京南路-城西干道段)、城西干道(承恩大道-新兴路段)及宁连路-承恩大道(景会寺立交-城西干道段)等4条道路线路方案。路线全长约23.16公里,其中,HA-KSL2-ZTSJ标段北京南路(南苑路-南互通段)、南苑路-海天路-新兴路(北京南路-城西干道段)、城西干道(承恩大道-新兴路段)及宁连路-承恩大道(汕头路-城西干道段)22.13 km,HA-KSL2-STSJ标段宁连路(景会寺立交-汕头路段)1.03km。

2、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主路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主路双向六车道,一般路段行车道宽3.5+3.5+3.75m,设计速度80km/h;辅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一般路段双向六车道,一般路段行车道宽3.5+3.5+3.5m,条件受限路段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50/60km/h。新建桥梁荷载标准为城-A级(兼顾公路—I级荷载);地面道路老桥利用部分维持原设计荷载。工程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

3、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工程总体设计方案,全线采用以高架为主、局部地面快速化的形式,便于保留现状交叉口及人行过街设施,利于道路两侧横向沟通,适应沿线建筑物密集的建设条件,提高行车舒适性。本项目主要相交道路48条,对主要交叉口进行渠化设计,减少交叉口延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全线设置17对上下匝道,便于主线与辅路的衔接。在下一步深化设计中,应根据项目实际与相关部门意见作进一步优化完善。

四、路基、路面、桥梁、互通

1、原则同意路基路面工程设计方案。全线主线和辅路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采用水稳碎石基层,底基层采用低剂量水稳碎石。路基一般采用泥灰碎石填筑,特殊路段路基填筑采用混凝土浅处理方案。

2、原则同意桥梁工程设计方案。全线高架及互通采用现浇混凝土箱梁,局部节点采用钢箱梁。海天路跨京杭运河大桥采用分幅独塔斜拉桥,主跨跨径170m,桥梁横向布置采用主辅共面形式,双向十车道。原则同意宁连公路跨新长铁路桥设计方案,老桥拆除重建,新建主路、辅路桥梁跨越新长铁路,新建人非通道下穿新长铁路。

3、原则同意南苑路与北京南路交叉互通、海天路与通甫路交叉互通、城西干道与新兴路交叉互通、承恩大道与城西干道交叉互通的设计推荐方案,下一步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实际做进一步优化完善。

五、给排水、电力照明、交通设施

1、原则同意给排水设计方案。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合理利用现有管道设施,在深化设计阶段,应该根据现场实际与市政部门意见做进一步完善。

2、本项目道路照明设施为三级供电负荷,10kv电源由市政电网接入,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电压为380v,接地形式采用TN-S系统,推荐LED光源。

3、原则同意交通安全设施、智能交通系统、信号控制系统设计方案。在深化设计阶段,应该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做进一步完善。

六、环保、安全、节能、节水、维稳

1、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批复,落实环保要求和措施。

2、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严守项目安全关。

3、项目单位应按节能法律法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提出的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落实节能、节水各项举措,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建筑结构、工艺技术、设备选型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及行业标准,材料、设备等须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海绵城市等相关举措。

4、项目应按照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联合评审办公室对《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报告》的审核备案意见,做好维稳工作。

七、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2022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2〕2号)、中共淮安市委常委议事协调会《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项目建设的会议纪要》(〔2021〕5号)、市领导对市交通局《关于快速路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报批有关情况的报告》的批示、市交通局《关于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总投资构成情况的说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2〕005号)以及《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投资114.48亿元(根据《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为准);资金来源按照中共淮安市委常委议事协调会《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项目建设的会议纪要》(〔2021〕5号)、市领导对市交通局《关于快速路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报批有关情况的报告》的批示、淮政发〔2022〕2号、淮财预函〔2022〕005号等文件执行,征地拆迁费用由沿线各区承担,工程建设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市、区财政共同分担。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征收及拆迁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地区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并落实社会稳定相关举措。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要求以及《政府投资条例》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工程建设等相关手续,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据此批复,委托资质单位开展工程施工图设计,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在工程下一步深化设计中,应加强与交通、住建、水利、航道、交管、工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并根据专家意见及现场实际,对道路、枢纽、出入口、桥梁、管线等方案设计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水利、交通、地震、航道、消防、市政、园林、节能、节水、海绵城市、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保障企业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2年8月22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快速路二期  初步设计  批复

抄送:市交通局、财政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公安局、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清江浦区人民政府,淮安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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