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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检察院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2-06-16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  字号:[ ]

市检察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市检察院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市检察院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检察院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2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2〕2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检察院办公综合楼修缮工程的批复》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2〕00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6-320800-04-05-328788。

二、为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提升检察文化水平,根据淮政发〔2022〕2号和市机关事务局批复等,同意实施市检察院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三、项目建设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22号,市检察院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拟对市检察院办公综合楼进行修缮,主要对室内部分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区域的破损顶面、墙面、地面维修改造,公共区域吊顶、房间木门等设施维修更新,对电梯厅、走廊、会议室等区域张贴文化标语等开展检察文化建设,配套实施水电、暖通、消防等维修改造,并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等。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2022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2〕2号)、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2〕005号)以及《市检察院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概算》,项目概算投资499.93万元(根据《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

六、项目单位应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七、项目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八、项目能耗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六条以及《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属“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及相关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应落实节能、节水各项措施,工程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方案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2022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2〕2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检察院办公综合楼修缮工程的批复》、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2〕00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淮规字第2002102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淮国用〔2002〕字第H0093号)、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分析评价报告》、《市检察院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会专家审查意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等。

鉴于项目为维修改造工程,且投资较小,按照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简化审批流程,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审批。

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请你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17号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建设标准要求,应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前提,做到朴素、经济、适用,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环保、安全、结构、消防、节能、节水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不得降低建筑质量和相关指标,不影响结构和消防等安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

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举措,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应急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巡查督导,严守项目安全关。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2年6月14日

 

 

主题词:建筑  维修改造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统计局、水利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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