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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安局证券犯罪办案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2-06-06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  字号:[ ]

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市公安局证券犯罪办案基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市公安局证券犯罪办案基地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2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2〕2号)、市公安局《关于市公安局证券犯罪办案基地项目资金的情况说明》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2〕00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6-320800-04-05-816652。

二、为恢复和完善建筑使用功能,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维护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淮政发〔2022〕2号等文件,同意实施市公安局证券犯罪办案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公安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路118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按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拟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院内1幢约5000平方米空置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和基础性装修,主要包括室内空间改造,地面、墙面、顶面铺装改造,配套实施水电、消防、暖通维修改造以及智能化等附属工程,并购置服务器、显示屏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2022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2〕2号)、市公安局《关于市公安局证券犯罪办案基地项目资金的情况说明》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2〕005号),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2年6月6日 

 

 

主题词:建筑  维修改造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复26  排版  关于市公安局证券犯罪办案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