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运河办:
你单位《关于申请撤销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四行系统提升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淮安段)等三个项目相关批复的报告》收悉。为便于统筹整体项目建设,科学有序推进各项内容实施,经研究,同意依申请撤销我委《关于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四行系统提升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淮安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1〕72号)、《关于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四行系统提升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淮安段)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1〕71号)、《关于里运河慢行系统监控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0〕97号)、《关于里运河慢行系统监控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0〕96号)以及《关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标识形象系统导入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1〕85号)。
请你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2021年11月10日
主题词:项目 批文 撤销 通知
抄送:市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市文旅集团,淮安区人民政府,清江浦区人民政府,淮安生态文旅区管委会,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复93 排版 关于撤销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四行系统提升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淮安段)等三个项目相关批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