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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广播电视中心制播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1-05-1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  字号:[ ]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新广播电视中心制播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淮广电发〔2021〕14号)及随文报送的《新广播电视中心制播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淮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年第22号)、市广播电视台《情况说明》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1〕00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105-320800-04-03-707213。

二、为一步提升广播电视中心制播能力,满足新形势下高品质制播需求,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同意实施新广播电视中心制播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广播电视台。

三、项目建设地址:淮安生态文旅区篆香楼路以北、景会路以南、玉兰路以东,淮安市广播电视中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中心制播能力,满足新形势下高品质制播需求,拟实施新广播电视中心制播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广播制播、台非编及媒资、大屏图文包装显示等系统建设,视音频系统集成工程,高清播控系统升级改造,舞美声学演播室改造,直播室声学装修工程,以及显示屏、灯光音响等设施设备采购更新等,同步实施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淮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年第22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1〕009号),项目总投资约65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安排。

请据此批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1年5月11日

 

 

 

主题词:广播电视  制播能力提升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文广旅游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复35  排版  关于新广播电视中心制播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