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8987X/2023-00156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 号 | 淮发改办〔2023〕19号 | 公开日期 | 2023-02-20 | ||
文 号 | 淮发改办〔2023〕19号 | 公开日期 | 2023-02-2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组织编报2024年储备项目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有效 |
市有关单位:
为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稳投资、保增长”作用,根据市政府九届第12次常务会议“对政府投资项目,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向管理要效益”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1.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积极抓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尽快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竣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民间投资的积极作用。
2.建立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根据市领导工作要求建立“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具体问题动态调度推进”工作机制,请各项目责任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准确填写《2023年度1- 月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附件1),于每月2日前准时将前一个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盖章件及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3.健全项目建设信息沟通联络机制。请各项目责任单位明确具体处室人员负责项目建设进度报送工作,于2月28日前将联络人信息(姓名、职务、电话、QQ)发送至邮箱,并加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联络群(群号:765613882)。
二、组织编报2024年储备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科学性和计划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了《淮安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列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前期开支。为做好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请按照要求组织编报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储备项目。
1.总体要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编排要遵照市总体规划纲要、相关专项规划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科学可行、民生优先、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等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周期,科学论证项目建设规模,集约节约使用财政资金。
2.项目范围。拟使用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金收入、向上争取等财政资金,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且计划在2023年完成项目前期、2024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列入本次储备范围。《市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淮政发〔2023〕2号)中明确的10个市级政府投资当年推进项目已纳入储备库,无需重复编报。
3.报送要求。请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于2月28日前将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储备项目计划申报表、项目单片材料、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邮箱。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