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8987X/2016-00191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 号 | 淮发改投资复〔2016〕192号 | 公开日期 | 2016-07-18 | ||
文 号 | 淮发改投资复〔2016〕192号 | 公开日期 | 2016-07-18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淮安市动物园大熊猫馆改扩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关 键 词 | 社会事业 熊猫馆改扩建 实施方案 批复 | ||||
内容概述 | 为了保证不良气候条件下正常展出,根据国家大熊猫管理办公室及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要求,新建约200平方米的室内大熊猫展厅及游客观赏走廊,保证大熊猫生活福利和展出效果。1、室内大熊猫展厅位于原场馆南侧,设计高度6米,分割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带有戏水池、流动饮水器、栖架等设施的展厅,展厅三面为三层夹胶玻璃,方便游客观赏。2、游客观赏走廊长30米宽4米,位于展厅南侧,游览顺序设置为安全合理的逆时针单循环方式。 | ||||
时效说明 |
市动物园: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淮安市动物园熊猫馆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淮园发〔2016〕19号)以及随文报送的《淮安市动物园大熊猫馆改扩建工程实施方案》、市园林局审核意见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淮安市动物园增加驯养繁殖大熊猫的行政许可决定》(林护许准〔2009〕1828号)、《驯养繁殖许可证》(林护驯繁2010-003号)、市林业局《关于借展大熊猫的回复意见》(淮林发〔2016〕19号)、《关于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与淮安市动物园开展大熊猫借展的协议》及《补充协议》,经我委党组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动物园内原猩猩馆,主要内容包括原场馆改造和新建室内展厅及游客观赏走廊两部分,其中:
(一)原场馆改造。1、将原室外运动场一分为二,用内部钢结构外部原木进行隔离,并加装电网,分别设置戏水池、流动饮水器、原木栖架,种植遮阴并适合大熊猫攀爬的树木。2、对大熊猫宿舍改造,屋顶增加通风换气口,墙面生态化处理,下水道安全、卫生改造,增设流动饮水设备及睡床,在原有建筑的东西两侧增设大熊猫专用可参观食物加工区和冷藏库。
(二)新建室内展厅及游客观赏走廊。为了保证不良气候条件下正常展出,根据国家大熊猫管理办公室及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要求,新建约200平方米的室内大熊猫展厅及游客观赏走廊,保证大熊猫生活福利和展出效果。1、室内大熊猫展厅位于原场馆南侧,设计高度6米,分割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带有戏水池、流动饮水器、栖架等设施的展厅,展厅三面为三层夹胶玻璃,方便游客观赏。2、游客观赏走廊长30米宽4米,位于展厅南侧,游览顺序设置为安全合理的逆时针单循环方式。
四、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五、工程工期为两个月,9月30日前完工。
六、请你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落实资金来源,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应符合规划、国土、环保、建设等有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二○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