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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987X/2016-00008 发布机构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6-01-19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6-01-19 失效日期
名  称 2015年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2015年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效说明
2015年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由淮安市发改委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单”的通知》和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全委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本报告电子版在淮安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huaian.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发改委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517-83605013

一、总体情况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工作中心任务,注重政务公开、权力公开,积极探索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公开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委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我委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委分管领导李春林副主任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经济信息中心处负责具体事务,并安排专人承办日常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处室负责、有专人承办的组织格局,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我委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近年来,我委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先后制定《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淮安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淮安市发改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定;结合委门户网站改版,制定了《淮安市发改委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淮安市发改委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市发改委网站信息维护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委门户网站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定。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委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机制,有力促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 

(三)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工作情况,明确了我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的范围,对权力清单、“三公”经费决算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的公开等内容在网站上进行重点公开。特别是在项目公开方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公开,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四)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积极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仅在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还充分运用简报、报刊、微信、微博等载体,对委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开。开设了“淮安发改委”新浪、腾讯微博,发布委重大活动或重要新闻;在委门户网站开设“淮安十三五”政务微信,加强对外互动;中心作为信息公开职能处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负责接待公众上门咨询、查阅和受理。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管控 

严格按照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的规范要求,对各处室的发文进行严格的密级审查,尤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杜绝擅自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公文或违规公开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情况的发生,全力保证本委的上网信息绝对安全。2015度,我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也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失泄密,没有发生一起因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况造成的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条例》、《意见》,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51231日,2015年本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5条,其中,行政制度类信息58,项目审批类信息262,要闻及图片新闻263,工作计划、资金、人事等信息32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委不断挖掘政府信息资源,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重点在财政资金、行权清单、规划计划、项目审批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财政资金公开。

一是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2015年市发改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5年市重大办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5年市稽察办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5年市信息中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

二是公开财政资金管理细则,今年以来陆续发布《市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发改委“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细则》。

2、公开行政权力清单。

2015年我委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要求,重点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和确认,依法设权,目前,我委行政权力共有3项,其中行政许可权力1项,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含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核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项,分别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市权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定办理流程图并明确此3项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承办单位、运行程序、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等内容; 做到第一时间及时在网上向社会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权力规范化运行,有利于企业和市民办事便利。

3、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重点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委门户网站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等信息。截止20151231日,市发改委行政许可服务处共审批、核准和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65;共办理市权范围内各项批文262件,其中:政府投资138件,包括建议书阶段70件、可研阶段41件、初步设计阶段27件;企业投资批文95件,包括核准54件(含外资核准2件)、备案42件(含外资备案1件、境外投资备案1件);变更等其他批文29件。项目办结率100%。所有事项均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并在承诺工作日内办结,受理项目办结率达100%,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

4、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

我委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2015年,我委共在委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淮安市加快发展“4+3”服务业特色产业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淮安市2015年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意见>解读》、《淮安市<关于推进“人才强企”工作的意见>解读》、《淮安市<物流业及物流园区发展规划(2015-2025)>解读》、《<淮安市“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解读》等解读文章,同时报送至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宣传我委发布的相关政策。

5、开门办规划。

2015年,随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我委坚持开门办规划,邀请新闻媒体对本市“十三五”规划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淮安日报、淮水安澜论坛、新浪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与社会各界互动、提高规划的知晓度。同时,我委在网站上发布公告,开展淮安市“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汇聚各方智慧,敞开大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还不定期在委网站发布“淮安市“十三五”规划建言征集情况反馈”,向社会公布网民互动情况;在渠道方面,开通了“淮安十三五”微信公众平台,运用新技术,实现开门办规划。

6、公开年度计划。

结合我委工作职责,重点公开了市发改委主任黄克清在淮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加强网站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这个平台,通过对委门户网站的改版,结合具体职在网页显著位置设置了信息公开板块,加强对外信息发布,增强与社会公众的联系与沟通;及时维护更新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新开设淮安市十三五规划建言互动专栏。

二是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按照《条例》、《意见》要求,结合我委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和细化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服务指南、部门预决算、公开年报、公开指南、人事信息、行政事项等目录信息。

2、打造“阳光发改”。

2015年“阳光发改”系统全面建成运行。在委门户网站开设“在线申报”端口与“阳光发改”系统连接,实现在线申报、在线查询结果,方便基层办事。目前淮安市“阳光发改”系统项目顺利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验收,实现了全市8个县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覆盖,实现让权力真正地在阳光下运行。

3、做好微博微信信息发布工作。

2015年,我委积极做好淮安市发改委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信息发布平台的维护工作,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同时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实现一天内多栏目多信息同时发送;实现历史数据查询功能,提升了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6件,信函申请12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9件。

网络申请的16件中,咨询类占15件,主要涉及交通、“十三五”规划、物流业等信息;建议类2件;举报类1件。全部予以回复。

当面和信函申请的13件信息全部涉及项目审批类信息。其中,“申请信息不存在”5件,主要是本行政机关无申请所指的信息;“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主要是申请人申请时未明确详细的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据此无法提供所申请的信息,通过电话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截止20151231日,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本机关电话告知让其补正申请信息不予答复后,反认定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相关复议机关已作出裁决。

截止20151231日,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1件,我委积极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已对其投诉内容作出答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与提高的方面: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有待于进一步增强,除主动公开机关文件类信息外,还应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依申请公开处理水平及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分析典型案例,提升依申请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