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淮价管〔2018〕94号
时间:2018-11-07
来源:淮安市物价局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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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 苏价规〔2018〕6号)精神,结合今冬明春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核定市区(不含洪泽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并调整工商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道燃气配气价格
市区(不含洪泽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核定为0.76元/立方米。
二、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
《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 苏价规〔2018〕6号)明确:终端用户销售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经核定,市区(不含洪泽区)工商业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15元/立方米。
三、今冬明春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
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市区(不含洪泽区)工商业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74元/立方米。从2019年4月1日起恢复为3.15元/立方米。
四、相关要求
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价格公示等工作。对违反价格法规的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从严查处。
淮安市物价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