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评事项基本情况
1.事项名称:淮安市市区(不含洪泽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方案。
2.责任主体: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基本内容:2021年4月至2024年4月期间,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先后三次上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江苏省基准门站价格2.02元/m3基础上累计上浮18.5%(即0.37元/m³),按照国家、省天然气价格改革要求和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目前省内13个设区市中已有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泰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徐州、连云港等11个设区市完成了居民气价上调。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天然气价格改革精神,保障天然气供应和天然气市场稳定,按照国家、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结合省内已调价设区市情况,市发展改革草拟了淮安市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方案,拟对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适度调整。
4. 涉及范围:淮安市市区(不含洪泽区)范围内,由淮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提供供气服务的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二、委托单位及公示时间
淮安市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方案决策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江苏淮安伯特调查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根据稳评工作相关要求,现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7天)。
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0517-83605722,邮箱:hafgwjgc@126.com;周洪雨,联系电话18915112466。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