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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时间:2025-05-19  来源: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字号:[ ]

为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日前,市发改委公布《淮安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4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包含车辆通行、机动车停放、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汽车客运站服务、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垄断性交易平台、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住房物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等11项,涉及8个行业主管部门。原《关于公布淮安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通知》(淮发改办〔2023〕56号)同时废止。

按照要求,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明确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服务价格等,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加强行业收费监管。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建立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