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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7  来源: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字号:[ ]

2023年,市发改委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和《法治淮安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省发改委2023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以法治机关建设为主线,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1.完善法治机关建设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出台《关于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成立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整合全委力量,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机构牵头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机制保障。制定出台《2023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及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对法治建设统筹规划,签订工作责任状,确保法治机关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依法履行发改职能。一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利用网站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报送机制,推动市涉企审批职能部门设立并公开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投诉举报电话。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情况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印发《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试行)》,制订《淮安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建立我市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排查整改。 二是加强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出台2023年《淮安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淮安市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配合市财政局公布《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23年淮安市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增强政策透明度。牵头全市8部门制定《淮安市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推动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出台《2023年度淮安市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淮安市政务诚信建设评价指标及任务分工》,部署和组织市各相关部门和县区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开设业务培训班,对市部门和县区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培训。出台《关于建立淮安市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工作机制的通知》,推进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合法权益受损的企业实施补偿救济。持续开展政府机关失信专项治理,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失信案件保持动态“清零”。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出台《市发改委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监测水、气、热等主要生产要素价格,落实节能减排,做好重特大项目要素保障,支持物流企业发展,深入推进国家试点改革事项和自主改革事项,做好投资环境建设和要素成本最低营商环境考核工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质增效贡献力量。

3.加强社会信用建设。一是完善信用监管。印发《淮安市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推进各主管部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信用监管体系。二是推行信用承诺。推动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信用承诺及履诺、违诺、惩戒等信息实施全过程闭环管理;健全淮安市信用承诺系统,推动各部门将信用主体的信用承诺和履行承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建立政府履约践诺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将承诺和履诺情况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实现信用承诺闭环管理,全市年度累计归集信用承诺信息近274万条。三是做好信用修复。推动各级监管部门按照《关于发布淮安信用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的函》实施“两书同达”机制,年内帮助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审核6747次,完成1532家企业共计3466条处罚的信用修复工作,做到应修尽修。我市严重失信主体占注册企业比例为0.4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双公示信息“双公示”的报送率、合规率达100%。

    4.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委务会三个层级分级议事。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决策启动、决策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策执行等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规范、决策合法。二是加强权力制约。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委相关工作制度,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审批、价格行情等信息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市发改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引导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方面发挥专业智囊作用。2023年委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涉法事务25起,保障了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等合法性和质效性。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市发改委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公平竞争审查内部集中审查实施方案》,健全委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依托公平竞争大数据系统和委法律顾问等第三方对全委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监督评估,2023年制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6个,均落实了公平竞争审查。

5.提升执法工作效能。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确保行政执法合法规范。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市发改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对粮食等领域开展联合检查。出台《市发改委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2023版)》,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企业自觉尊法守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做好执法证考核申领工作,动态调整管理执法人员数据库,全委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7名,持有执法监督证人员3名,有效保障了执法工作开展。

6.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突出普法重点。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委普法学习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政治站位。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出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财政奖补平台等渠道,开展价格收费、粮食物资、政务诚信等法规政策宣传,实现惠企便民政策公开透明。三是深入一线普法。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一线开展普法,广泛宣传维护稳定、粮食安全、价格维权、信用诚信、国防建设等知识,营造全社会讲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委《粮食安全快板讲》《喜看稻菽千重浪》等法治文化作品在省“江苏粮油市场杯”上获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统筹谋划。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主动扛起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大事项主动督导,对重点环节主动协调,切实发挥委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部署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任务,带头签订责任状,按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机关年度建设情况,做到年初有部署,工作有落实,年终有总结。

2.依法履行职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市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严格遵守“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财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等事项,都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督导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落实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政务诚信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粮食安全、政务诚信等多项成果获得省以上表彰推广;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审批、价格行情等信息依法公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把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条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做克己守法、规范用法的先锋和表率;把依法办事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经常性提醒督促,不断提高党组班子和全体人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带头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主动领学促学,为依法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装。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法规宣传还不够广泛,手段还不够丰富,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二是发改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新进人员一定程度上侧重于业务能力提升,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我委将紧紧围绕《淮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法治机关建设为抓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强化行政能力培育,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全体人员依法行政和服务大局能力。

1.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落实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提高管理服务效能。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新进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全面实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

3.加大普法宣教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深入推动“八五”普法,扩大普法覆盖面,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全力推进普法宣教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