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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8  来源: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字号:[ ]

本年度报告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hua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517-836050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要求,重点围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相关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3余条,其中,主要栏目中规范性文件数220条,政务动态信息636条,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信息62条, 概况类信息1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3条。政务新媒体(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2023年共计发布政务微信25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64件,申请信息多为咨询类,主要涉及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等信息。其中信函申请30件,网络申请34件,全部及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发展和改革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予以配合,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2023年市发展和改革委把涉及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规划计划、项目建设、价格收费等工作内容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能够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快捷地获取所需要发改改革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监督。定期对已发布在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自查,确保发布信息工作的安全性。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对于转发稿件出现异议热点时,也做到及时调查回应。三是组织培训。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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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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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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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政策方式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规定、政策解读方式还较单一。二是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公众。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流程,及时梳理涉及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尽可能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更多的政府信息,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地掌握更多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处理依申请公开未收取申请人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