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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开展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培训
时间:2024-12-02  来源: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字号:[ ]

日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动车停车收费乱象,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淮发改办〔2024〕139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通知》贯彻落实,11月28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县区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价费条线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培训。

    培训对《通知》出台后社会反映情况进行分析。一是社会反响比较大。11月26日19:34通过“淮安发布”公众号首次发布《通知》,发布10分钟,阅读量达到4600人次;发布30分钟,阅读量达到1.2万人次;发布36小时,阅读量超过8.1万人次,市民点赞数超400次。《淮安日报》《淮海晚报》均在头版报道了《我市出台文件全面规范机动车停车收费行为,着力打造顺畅、舒心、清朗的停车环境》;今日头条、抖音、淮安观察等网络媒体和淮安城市网、淮安人网、淮安市民卡等公众号对“《通知》一图解读”等内容进行了转载、报道。二是认可程度比较高。主流民意对《通知》持积极观点,认为明确停车收费计费规则、延长住宅小区汽车临时停放免费时间、规范住宅小区车位租金核定要求、细化残疾人驾驶本人车辆和新能源车停车优惠、明确车主可以拒付停车费的情况、强化停车收费监督管理等规定便民惠民,符合人民群众对规范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的期盼。

    培训中,对《通知》内容和制定依据进行了解读;分别从经营性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入手,对如何贯彻《通知》,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停车收费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围绕停车收费政策监督管理与基层治理实际进行了互动交流。

    培训最后,对贯彻落实《通知》作出了具体部署。强调“政策制定出来是上半场,政策落地才是关键的下半场”。要求县区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要深入做好《通知》的宣传贯彻落实,采取有效方式,确保《通知》传达至辖区内所有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住宅小区、经营性公共停车设施,指导停车设施经营者、管理者规范机动车停车收费行为;指导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及时调整车辆停放计费系统;加强与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纪委部署要求,完善本县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做好相关收费政策咨询、解答工作;牢记廉洁自律,坚守为民服务宗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全力推动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化,着力打造顺畅、舒心、清朗的停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