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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时间:2024-05-07  来源: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四最’一流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产业发展”要求,依法依规落实涉企收费政策,日前,市发改委公布《淮安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4年4月30日)》,包含车辆通行、机动车停放、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汽车客运站服务、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垄断性交易平台、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住房物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等11项,涉及8个行业主管部门。原《关于公布淮安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通知》(淮发改办〔2023〕86号)同时废止。

相较去年公布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今年的目录清单中,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项目取消了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土地使用权出租交易服务费,降低了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部分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标准,继续执行工业项目免缴土地交易服务费。公证服务收费项目,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按收费标准的50%-80%收取公证服务费;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申请办理的7项公证服务,减免比例不低于50%;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项目,区别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方式。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原则上按月计收,有病床的医疗机构,可以按床位数或者医疗废物重量计收;无病床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每月医疗废物平均产生量按定额计收或者按医疗废物重量计收。具体收费方式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约定。其他危险废物的处置收费原则上按危险废物的重量计收,由处置单位与委托单位根据价格政策,通过合同(协议)约定。

按照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加强行业收费监管。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建立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明确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服务价格等,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